小說王耽美小說網

第五十四章 天下第一武道會

關燈
布瑪掉在樹上,一臉後怕的看著下面,雙腿都發抖了,似乎要那個啥了···

雷諾斯記得在動漫上布瑪就有被調到懸崖上的事情發生,雷諾斯記得清清楚楚,以為布瑪那個時候···

不可說的事兒,所以雷諾斯也不敢往下想了,於是乎雷諾斯幾步跳到樹頂,一個公主抱就將布瑪抱了下來,至於豬八戒和普亞路這兩個會變身的家夥兒雷諾斯是不會理的。

雅木茶更別說了,還沒等雷諾斯去救他,他自己就下來了。

···

這裏是大都市果真不一般,隨著劇情的發展,大都市的建築業越來越先進,代步工具同樣如此。這不是雷諾斯第一次來布瑪家了,所以完全沒把自己當外人,和布瑪的爸爸,至於為什麽在這裏不叫博士的名字了呢?

是因為雷諾斯現在在這個世界經歷了將近二十多年,而且一直在修行,所以對博士的名字早就忘了,於是乎雷諾斯尷尬的在布瑪家閑逛,以需找到掛著博士名字的證件。

布裏夫斯博士今天忙完工作,就趕快回家了,布裏夫斯博士算是一個呆萌的角色吧,有點像科研工作者的樣子。雷諾斯在布瑪家四處游蕩,布瑪家真的很大。

雷諾斯看到他們養的寵物恐龍,而且是肉食性的恐龍,真不知道憑借布瑪家的戰鬥力是怎麽在恐龍的嘴下活下來的。

不過貌似龍珠世界好多動物都會說話,難道這只恐龍也會說話?

這只恐龍為什麽會在布瑪家呢?就在雷諾斯思考的時候,一道黑影朝著雷諾斯飛了過來。

雷諾斯看到這只黑黑的球狀物件道:“小毛球,你胖了!居然和老毛球一樣大了。”

小毛球哇的一下大叫道:“雷諾斯···雷諾斯···”

雷諾斯目瞪口呆的盯著小毛球道:“小毛球你居然會說話了!”

小毛球則一臉開心的在雷諾斯的頭頂上蹦蹦跳跳的,雷諾斯沒想到小毛球的記憶力這麽好,都這麽多年過去了,他居然還知道自己名字的發音,真不愧是寵物種族的代表啊,果真不一般。

雷諾斯和小毛球玩了一會兒,就跟做賊似得在布裏夫斯博士的家裏亂看一通,最終還是讓雷諾斯找到了布裏夫斯博士的護照,這才知道了博士的名字。

至於博士夫人,雷諾斯好像一直不知道名字,對於這一點雷諾斯很是羞愧,都要成為人家的女婿了,居然連丈母娘的名字都不知道,不過貌似不知道丈母娘的名字也挺正常的。

雷諾斯一個順閃就消失在了這個房間,內心卻不平靜,我去要是被人看到,真就會做賊似得。以後千萬別這麽幹了,咱們雖然身正不怕影子歪,但是不必要的誤會還是要避免的。

雷諾斯知道布瑪一家的心都很大,也很慷慨,要不然他們也不會幫孫悟空制作宇宙飛船了。一艘宇宙飛船的價值我們就不多說了吧,他們居然連眼都不眨一下就給了孫悟空他們當做消耗品。

這份慷慨我相信很多人都做不到,就連我們的世界首富都未必做得到,當然他要是有意和別人比那就說不準了。

雖然布裏夫斯他們都是動漫人物,動漫裏面也可能誕生出絕對的好人,但是雷諾斯還是對布裏夫斯博士夫婦敬佩有加,這不只是因為達伊絲和布瑪的關系,最主要的是布裏夫斯夫婦的人品,值得人們去敬重。

雷諾斯不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物,所以很快就和雅木茶杠上了,這兩個是情敵,天生的對頭。

雷諾斯不會以武力去壓制情敵的,因為那樣很沒品。

雷諾斯雖然是宅男,但是雷諾斯是一個有原則,有自己正義的宅男。

雅木茶從沙發上起來,對布瑪道:“我們先去附近找一座房子···”

還沒等雅木茶繼續說話的時候,布裏夫斯夫人道:“去外面找什麽房子啊,我們家有好多空房子呢。你們都不許走,就在我們家住吧,想住多久住多久。”

雷諾斯哈哈一笑道:“謝謝阿姨了,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,只是今天不行了,我得先去大盛的島裏辦點事兒。”

布裏夫斯夫人一臉埋怨的盯著雷諾斯道:“小雷諾斯這麽多不見阿姨了,都不知道多陪陪阿姨啊。”

雷諾斯知道布裏夫斯夫人的性格,所以道:“後天吧,後天我一定回來,我那好東西就過來。”

布裏夫斯夫人無奈道:“那好吧。後天一定要過來啊。”

雷諾斯道:“那是必須的。拜拜了···”

雷諾斯言罷一個瞬移就消失在眾人面前,布裏夫斯夫人感嘆道:“還是小雷諾斯的瞬息移動方便,一眨眼噗的一下子就不見了···”

雷諾斯確實去大盛的島嶼有事情,因為雷諾斯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個夢想就快要實現了,最令人激動的時刻也快要到了,那就是“天下第一武道會”不久就要舉行了!

這可是天下第一武道會啊,哪一個中二青年穿越到龍珠世界不想參與一次?

所以雷諾斯現在很激動,為了這個武道會,雷諾斯絞盡腦汁的想要好準備,不然的話留下什麽遺憾就得不償失了!

參加天下第一武道會,首先也就是最重要的,那就是服飾的設計:

參加天下第一武道會的服飾絕對不能隨便,必須牛X,必須狂酷炫拽掉渣天!

所以雷諾斯決定先弄一些鉆石鑲到衣服上,鉆石的個頭必須大,有人的拳頭那麽大就行了。

雷諾斯覺得用五塊拳頭那麽大的鉆石鑲到衣服上正合適,圍著脖子那麽一擺,一個五星魔法陣有了!

至於衣服的材質,雷諾斯覺得鋼鐵的顯然行動不方便,也不夠酷,但是夠炫。在酷和炫兩者的選擇中,雷諾斯還是決定了一定要酷!

不酷怎麽勾搭美女呢?所以衣服一定要酷,至於炫嗎,稍微炫的就行了。

於是乎雷諾斯覺得衣服的質材還是皮質的比較不錯,那樣不但有點炫,而且更加的酷,嗯真是不錯。

只是單單是一身皮衣,雷諾斯怎麽感覺還是感覺到很怪異呢?這問題到底出在哪裏呢?

···

本站無廣告,永久域名(danmei.twking.cc)